(原标题:《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规定,独立董事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不得有证券违法违规记录。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会议材料及费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