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浙江省余姚市举行,由董事长王跃旦主持。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123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