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10,616,527元,股票在上交所上市。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增资减资、修改章程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回报,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