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信息披露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应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对信息披露负责,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内外沟通。公司须在上交所网站及证监会规定媒体发布信息,并报山东证监局备案。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进行问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