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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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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对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0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8月22日公告会议事项。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14:30在肇庆市风华电子工业城召开,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73,743,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9人,代表股份167,135,618股,占比14.5653%。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吴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津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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