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合规性说明。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无摊派或强制参与情况;拟定持有人符合规定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未向持有人提供贷款、担保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完善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