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管的薪酬标准,审议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