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以上。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