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须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