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公司需定期检查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杜绝非经营性占用。关联交易须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资金占用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董事会负责建立核查机制,董事长为防占用资金第一责任人。公司设立专项领导小组,财务部、审计部门负责监控与报告。对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追责、诉讼、资产保全等措施,并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