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由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决议公告及股东权利救济等内容。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