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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股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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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高性能巨型工程子午胎扩能增效项目”,总投资146,369.0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项目达产后将新增约2万条巨型工程子午胎产能,主要销往海外。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2.86%(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36年(含建设期)。本次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橡胶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橡胶公司认购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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