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宏锂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决议召集,并于8月25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9月10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9日15:00至9月10日15:0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7名,代表股份61,882,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18%;网络投票股东0名。中小投资者股东1名,代表股份1,500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1,887,138股,反对0股,弃权0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1,500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