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兼任,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及资本运作等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由四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任主席,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提名董事及高管候选人、审核独立董事独立性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负责制定薪酬政策、考核董事及高管、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各委员会通过会议或传阅方式议事,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重要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