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曾烨出具承诺: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人及近亲属未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未来不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若获得相关业务机会将优先转让给公司。二、关于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承诺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募投项目房产仅用于自身经营,不投向房地产领域,未来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三、关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承诺若公司因未办理租赁备案被处罚或产生损失,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中介机构国金证券、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均承诺,因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