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逸飞激光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冉昌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冉昌林先生原为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后职务变更为职工董事,原职务终止。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冉昌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冉昌林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357股,并持有富诚海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份额。与公司其他主要股东、董事、高管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