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提升工作效率。董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审批预算、决定投资、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决议执行。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表决方式以书面为主。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利益冲突等情形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