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9月9日修订,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ESG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ESG发展方针、目标及实施情况,督导ESG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关注可持续发展事项及相关风险,审议年度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及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细则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