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9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与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评。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方案、考核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审核职工薪酬决算与预算、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委员会决策需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细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