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明确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负责财务、会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负责人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八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熟悉国家财务法规及ERP系统。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或领薪。其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参与重大决策、监督子公司财务运作、编制预算、组织审计等。拥有财务决策参与权、财务收支审核权和财务监督权。每年接受薪酬考核委员会及总经理考核,可连聘连任。出现违规、重大失误或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时应被解聘。离任时须移交档案文件,并履行保密义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