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由董事兼任。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职业道德与业务水平,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失信等情形者不得担任。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组织实施年度计划、拟订机构设置与基本管理制度、制定规章、提请任免高管、决定管理人员任免与员工奖惩、审批费用支出、签发文件、列席董事会等职权。总经理须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遵守章程,定期报告工作,不得越权。禁止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违规交易、谋取商业机会、披露秘密等。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