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遵守《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不得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董事会需过半数董事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对股东或关联方担保等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的,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由财务部门提交资信报告,利害关系人应回避表决。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