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报告义务人,明确其在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发生时的报告责任。报告范围包括资产交易、担保、诉讼、经营风险、人事变动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报告人须在获知信息当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及保密管理。未履行报告义务或泄密者将被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