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拒不履行(2020)甘兰公强执字第10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对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变卖、变现。亚太矿业持有公司8.96%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6.06%,合计持股15.02%。本次拟变卖5,800,000股,占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的11.94%,占公司总股本的1.79%。其中3,200,000股通过集合竞价,2,600,000股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亚太矿业所持股份已质押41,557,200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持股的85.58%,累计冻结和标记股份占其持股的81.47%。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持续经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