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委员会会议可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未采纳其建议时应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记录及纪要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