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职责。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连续两次缺席或年度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