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确保年度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审计委员会负责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安排,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监督审计实施,评价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委员会需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提交报告,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加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防范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审计完成后,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提交年审总结报告及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决议。如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须对双方执业质量进行评价,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相关决议及被改聘机构意见。委员会应对审计费用合理性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委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负有保密义务。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