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应由董事长主持,审议事项需逐项表决,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违反规定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