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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股份: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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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补充法律意见书对黄金拉丝、塑料及电解铜业务开展情况、投资性房地产、财务性投资、募投项目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黄金拉丝业务由子公司江苏神昶开展,客户主要为杭州士兰微电子,2025年1-6月收入占比下降系主动缩减规模。塑料业务与同轴电缆业务存在协同关系,收入采用总额法核算。电解铜贸易业务按净额法核算。公司投资性房产账面净值占比较小,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长期股权投资黎元新能源2,796.39万元属财务性投资,占净资产比例2.61%,未超30%。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40万公里高速数据线项目”一期,已取得备案、环评、节能审查及相关许可。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为8.59%,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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