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3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委员会认为上述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39名激励对象办理241.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为8名激励对象办理1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