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重要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应勤勉尽责,保密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