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07,460股,占总股本的11.08%。因个人资金需要,唐志华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746,07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28日,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承诺一致,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