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讯通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下列事项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同意,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等。会议应制作记录,载明意见及表决结果,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