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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化工: 金牛化工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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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牛化工股东会议事规则)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提案等。股东可现场或通过网络方式参会并表决,表决权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为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需特别决议。会议记录由董事签名,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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