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处置等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应由董事会召集,特殊情况下由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并提前通知。会议表决实行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网络投票、累积投票制、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等内容,并明确股东会决议公告要求及争议解决机制。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