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牛化工独立董事制度)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章程规定,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最多兼任3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变更承诺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资源。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