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地点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公司会议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75人,代表股份1,565,513,0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190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会议审议的议案与通知一致,未对未列明事项表决,也未修改原议案。现场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清点,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合并统计后,议案获合法通过,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