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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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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华泰证券因14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未达标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438,495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2025年6月20日,经年度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批准,并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未收到债权人清偿要求。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回购价格由7.22元/股调整为6.85元/股,经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账户,预计于2025年9月11日完成回购注销。相关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尚需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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