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公司2025年9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决议应及时公告。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