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不得有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保密工作、组织培训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公司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