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曾瀞漪))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瀞漪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相关单位任职或持有股份。本人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曾瀞漪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判断,如不符合任职条件将及时辞职。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