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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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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总股本为【】股,其中A股677,177.8703万股,H股【】万股。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并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审议重大事项如增减资、合并分立、利润分配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公司设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审计、通知和公告等制度。公司可采取反收购措施维护稳定。本章程自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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