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工作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宣传或对股价作出预期。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制度,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实施。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股东权利行使等,方式涵盖公告、说明会、电话、网站、路演等。公司应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并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制度强调不得以交流代替信息披露,确保信息公平披露。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原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