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及公司信息安全。制度依据《证券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以及为境外上市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制度要求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严格履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审批与备案程序,不得擅自向境外监管机构或个人提供涉密文件。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文件资料,须按国家规定履行程序。公司与服务机构应签订保密协议,妥善保管信息系统和设备。工作底稿应存于境内,出境需审批。境外监管检查须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并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公司应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