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鲁恒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全文))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职,不受公司及股东影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须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关联交易、承诺变更、面临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该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形成记录并保存档案,期限10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