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九月))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审核财务报告,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对重大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应配合委员会工作,保障其履职独立性。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