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二〇二五年九月))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〇二五年九月)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471.0471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医疗器械经营、化工产品销售、医疗服务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资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公司设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