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增发、可转债等所募集的资金。公司应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募集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违反规定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