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分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分红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持股比例分配。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内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制定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分红预案及执行情况,盈利但未分红的需说明原因及资金使用计划。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