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并享有相应权利和报酬。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不得有法规禁止情形。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报备监管部门,解聘须有充分理由。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应保障其履职所需的信息、经费和组织支持,建立问责机制,对其失职、违规行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